廣西民政廳和財政廳於1月16日公布養老服務補貼管理辦法(試行),自當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辦法》訂明補貼對象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或其他社會力量以非政府資金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床位數在10張(含)以上的養老機構,以及在養老機構從事養老護理工作人員(不含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當局會向民辦養老機構的建設和運營,以及從業人員崗位提供補貼和津貼。民辦養老機構新增每張床位的補貼額最高達5,000元(人民幣,下同)。運營補貼針對訂明的4類失能老年人,採取養老機構等級、老年人能力等級相結合的方式,區分20個檔次給予每人每月60至190元不等的補貼。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從業人員每人每月可獲50至400元崗位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