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就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实施规例草案展开了两项公众咨询。两项咨询分别涉及CBAM 申报人授权以及CBAM注册系统设立的程序。CBAM将于2026年全面推行,此前,欧盟委员会会持续微调CBAM的实施细节,上述两项咨询便是部分举措。该等实施规例将与香港或中国内地的相关设施营运者,以及把CBAM 产品引进欧盟的进口商息息相关。
美国商务部于2024年10月1日发布公告,将对4个东南亚国家的进口太阳能板征收初步反补贴税,分别为柬埔寨(8.25%)、马来西亚(9.13%)、泰国(23.06%)和越南(2.85%)。商务部还就指定企业另行设订适用税率。商务部在2025年4月宣布最终决定时,有关税率可能会高于目前的初步税率。
欧盟理事会发表立场文件,表示支持欧盟委员会的建议,推迟1年执行零毁林产品的第(EU)2023/1115号法规。根据该法规,自2024年12月30日起,所有于附件一列明的产品必须符合零毁林条件,方能投放到或供应予欧盟市场。因国际商贸伙伴反映准备时间不足,加上某些欧盟成员国施压,欧盟委员会遂提议延迟实施法规。如今欧盟理事会表态支持,该法规应会延迟实施,不过仍须得到欧洲议会同意。因此,有可能受上述法规影响的企业,应继续密切留意有关发展并作好准备。
生态环境部于9月14日印发《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内容包括支持绿色发展、优化环境准入和环境执法、加大政策支持,从而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发展环保产业、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协同衔接,以及强化对民营经济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的财税支持。
国家市监总局与发改委等部门近日公布《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2024版)》,涵盖39个关键测量参数、82种检测标准方法、108种测量仪器设备和85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并推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及非分散红外气体分析仪等先进设备。
欧盟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日宣布,建议将有关零毁林产品的第(EU)2023/1115号法规推迟1年实行。此外,欧盟委员会也发布了额外的指引文件,以协助持份者遵守该法规所载的复杂规定。
国务院早前公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目标到2035年,基本建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内容涉及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交通运输、消费模式、政策体系和国际合作的绿色转型以及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8月23日公布由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GB/T 24067-2024),自10月1日实施,规定产品碳足迹的研究范围、原则和量化方法,并规定了鉴定性评审、产品碳足迹声明和具体产品碳足迹标准框架等。
从广州举行的氢能产业展可见,氢能已应用到不同行业,参展商不约而同展出林林总总的氢能发电产品,整个产业链更趋完善,发展前景亮丽。
广州市人民政府上月公布国家碳达峰试点(广州)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能源供应的降碳及能源利用率持续提升,方案内容涉及能源供应绿色安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工业节能降碳、交通运输低碳转型、科技创新体制以及低碳科技创新。